近日臺灣第一名模林志玲估計會很忙,她的內衣廣告“禁播門”事件在網上鬧得熱火朝天,廣大宅男網民更不惜翻墻在網上瘋狂搜尋收看,短短三日,該廣告的點擊率已超過32萬。
廣告片中林志玲以不同顏色的內衣現身,大曬各款內衣的百變時尚造型,配合不同POSE和動作,盡現百變時尚女神魅力。
單就對廣告本身的觀看體驗來說,筆者認為廣告鏡頭只是想傳達林志玲作為內衣時尚達人的特質,并且展現出當今都市女性重視自我,希望通過內衣穿著搭配,展示自信和內在的魅力。廣告本身并無任何不健康、違反法律方面的問題。加上林志玲的完美形象,筆者覺得這個廣告理應獲得更多女性消費者認可和正面支持的聲音。
如果以下這些鏡頭除了展示林志玲驕人的“事業線”之外,還能對觀眾造成任何負面的影響,那或許電視臺需要禁播的就不是一則短短的廣告這么簡單了。
內衣時尚已是當下女性的需求,不再需要遮遮掩掩。自信果敢,敢于釋放魅力才是新時代新女人,更容易贏得掌聲。難怪大部分網民看完林志玲廣告獲得一眾網友力挺,其中有網友說:「不錯呀,女神還是女神,不要用有色眼光看待就好啦。」也有人指指央視禁播有點兒太過:「就這種程度也能被禁播?央視都腦殘嗎?」另有網友說:「這樣就被禁?央視自己想歪嗎?」
筆者覺得,眼下林志玲代言內衣的這則廣告,只不過是表達方式新穎,抓人眼球,傳播效果立竿見影,其實是否應該被禁播,答案大家早已心知肚明。只不過禁播已成事實,那除了用現在流行的“躺著也中槍”來形容,實在也找不到更合適的說法了。